拖欠工程款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12 13:51) 点击:22 |
建筑行业飞速发展,相关交易也多了起来,与此同时相关纠纷也就屡见不鲜,例如拖欠工程款问题相当严重,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作为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时常不知道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拖欠工程款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律师解答: 拖欠工程款的法律责任主要表现在民事责任: 一、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或解除,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初次验收不合格经修缮后合格的,也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修缮费用,但经修缮后仍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不予支付工程款; 三、承包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情况主张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 律师解析: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违约行为做以下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合同法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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