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梁铭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如何解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09-20 14:15)    点击:90

罪责刑相适宜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应承担的刑事责任祖适应,即根据罪行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以及犯罪人主观恶性的程度,决定刑罚的轻重。

网友咨询:

如何解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律师解答:

我国刑法第5条明确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 事责任相适应。”

犯多大的罪,就应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法院也应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罚当其罪,罪刑相称;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社会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方面因素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刑罚的轻重不是单纯地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相适应,而且也与犯罪分子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即在犯罪与刑罚之间通过刑事责任这个中介来进行调节。

律师解析:

量刑的注意事项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条【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梁铭律师提供“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梁铭律师,梁铭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梁铭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955129349,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梁铭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合肥律师 | 合肥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梁铭律师主页,您是第8934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