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有效设立录音录像遗嘱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1 13:04) 点击:27 |
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具备录音录像功能的现代科技设备在生活中变得越来越普及,公民可以利用这些设备录制并保存自身的图像与声音,因此音像遗嘱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遗嘱形式。 网友咨询: 如何有效设立录音录像遗嘱? 律师解答: 民法典将“录音遗嘱”升级为“录音录像遗嘱”,作为一种更为简单、方便、直观的形式,“录音录像遗嘱”正在被广泛使用。但遗嘱是一种要式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若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则将不能发生法律效力。 在通过录音录像形式订立遗嘱时,应当注意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通过录音设备、录像设备对遗嘱人和见证人的声音、影像完整录制和保存,同时保证原始载体的完整性。 2、拍摄前,需将镜头焦距对好,画面不能模糊。立遗嘱人、见证人的上半身、全身影像应在镜头中有所反映,尤其是脸部图像需要清晰呈现。订立遗嘱时的全部环境场景也应有所体现。 3、录音录像遗嘱录制过程中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保证录音录像遗嘱的真实性。见证人应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法律要求见证人需全程参与“录音录像遗嘱”的订立,见证人需亲自在场。若见证人委托他人代为见证,则受托人为遗嘱的见证人。 4、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遗嘱人和见证人都必须在录像中记录年、月、日。 5、由遗嘱人亲自叙述遗嘱的内容。遗嘱必须是遗嘱人本人的真实意愿,由本人独立做出,不许以他人意思辅助或代理。 律师补充: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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