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1 13:07) 点击:27 |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网友咨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律师解答: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孳息和自然增值除外。 律师补充: 下列财产如未约定归属的,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 1、一方婚前的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 3、遗嘱或确定只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以上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婚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转化为共同财产时,不计入分割范围。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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