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23-10-11 13:38) 点击:432 |
赌博,为我国法律所明令禁止,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欠下的赌债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律师解答: 赌债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赌博是一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所有的赌博活动都不受法律的保护,赌债属于非法债务,不需要偿还。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律师补充: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履行法定扶养义务、必要的交往应酬,因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等所负之债,以及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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